南方日報訊(記者/黃穎川 通訊員/地稅宣)《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條例》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。明年首次參加職工、靈活就業人員融資醫保的累計繳費年限從10年變成15年,為此大批市民趕在12月31日前辦理參保,連日來地稅各征收服務大廳、銀行都出現“排長龍”扎堆辦理現象。為充分保障參保人權益,廣州人社局、廣州地稅局提醒:首次參加職工醫保、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的人員,必須在2013年12月31日前到地稅辦理參保手續,繳費到賬時間可推遲至2014年1月31日,請莫扎堆辦理。
  廣州地稅負責人介紹,符合職工票貼醫保、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參保條件且從未參加過職工醫保、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的人員,才需在2013年12月31日前到地稅辦理參保手續。其他不符合職工醫保、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參保條件或者已經參加過職工醫保、靈活就業人員醫保並繳費的人員(包括曾經參保繳費後來停保的),一律不需辦理。
  據悉,本市用人單位的職工及退休人員,在本市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,以及本市城鎮戶籍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參加職工醫保。此外,2014年1月1日起,本市農村戶籍的靈活就業人員也可以參加職工醫保。對於加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的則包括本市城鎮戶籍靈活就業人員(個人身份參加),本市用人單位的非票貼本市城鎮戶籍從業人員(用人單位統一參加)。
  同時,不能參加職工醫信用貸款保的人員則包括,在校學生,未成年人,非從業居民,不能按月領取職工基本養老金或用人單位退休費的老年居民(含領取農轉居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的),以及沒有用人單位的非本市城鎮戶籍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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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打印本頁責編:彭曉楓  (原標題:廣州首次參保累計繳費年限10年“老辦法”至31日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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